1994年6月15日下午5時55分,建湖縣某農藥化工廠發(fā)生了一起因搪玻璃反應釜內盛放的物料發(fā)生爆炸,引起一臺3000升搪玻璃反應釜破壞的事故,直接經濟損失達3.3萬元。
1搪玻璃反應釜損壞的經過
該廠引起某農業(yè)大學提供的農藥甲辛寶生產技術,從1993年6月起組織生產。事故發(fā)生前的生產工藝是:先將甲基對硫磷(甲基1605)吸入3000升的反應釜內攪拌加熱,溶化結晶,均勻成份(此時釜內為常壓),再將甲基對硫磷等原料,按比例吸入復配鍋,配制成產品。6月15日下午3時,操作工人從反應釜內取甲基對硫磷,因其結晶堵塞管道,難以取出,打開了蒸汽閥門,后用蒸氣對反應釜夾套進汽,通過夾套對釜內物料加熱。當反應釜外壁有點發(fā)熱后關閉了蒸汽閥門,取出一部分甲基對硫磷暫存于鐵桶,供復配使用。下午5時55分,釜內甲基對硫磷發(fā)生爆炸,引起搪玻璃反應釜破壞,搪玻璃反應釜封頭飛出約40m,攪拌器上電機飛出約l00m,存放在釜內的2.2噸甲基對硫磷炸毀,二間二層廠房被炸塌,幸人員已下班,無一人受傷。
2搪玻璃反應釜破裂的原因分析
2.1對甲基對硫磷加熱方法不當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。
根據有關資料介紹:甲基對硫磷性能很不穩(wěn)定,在高溫或長時間受熱情況下很易分解爆炸。此產品在常溫下呈結晶體,使用前需用小于50℃的溫水慢慢加熱使其溶解為液體。該廠由于生產任務加大,采用蒸汽加熱溶解,控制的方法是以手感(釜外壁溫度有點發(fā)熱)為主。且蒸汽閥門內漏,使原料長時間受熱。產生了爆炸性的異構化合物和分解物,導致物料爆炸。
2.2設備改變用途后未能按時檢修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。
此次被破壞的搪玻璃反應釜,容積3000升,夾套工作壓力0.6MPa、I類容器。在1989年壓力容器治理整頓時經過注冊登記,安全狀況等級定為二級,檢驗有效期1993年12月。該廠1992年開始將此臺反應釜作常壓容器使用,不列入勞動部門定期檢驗范圍,由廠自檢。但釜上的安全閥未拆去,也未重新調整安全閥的始啟壓力,釜上的溫度計亦失靈。此系統(tǒng)的管道、閥門未能進行定期檢修,蒸汽閥門內漏,致使當閥門關閉后,蒸汽慢慢地進入夾套內,提高了物料的溫度。
2.3對產品的生產工藝及生產特點,不甚了解是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。
①某農業(yè)大學轉讓產品時,所提供的生產工藝及環(huán)境要求等資料缺乏完整性。該資料稱:甲辛寶為混合配制劑,生產工藝為簡單的物理混和,不發(fā)生化學反應。而對甲辛寶的主要原料甲基對硫磷的易爆性能及防止方法未提及。
③對生產崗位的操作工人,未能系統(tǒng)地進行崗位技術培訓,不了解產品及其幾種原料的物理、化學性能及安全生產工藝,連廠里的管理人員也知之甚少。對甲基對硫磷只能用小于50℃以下溫水加熱溶化,且溫水液面只能等于或低于物料液面,不能使用蒸汽加熱的要求更是不知。
3修復搪玻璃反應釜的對策
(1)進行新產品轉讓時,必須連同其生產工藝、生產特點一起接受,特別是化工產品的理化性能和生產特點,預防事故發(fā)生的環(huán)節(jié)要搞清楚。
(2)對在崗的管理人員、操作人員進行系統(tǒng)的崗位技能培訓,考核合格后發(fā)給《崗位操作證》;對壓力容器操作工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,理論和實踐考核合格后領取《壓力容器操作證》方可上崗操作,防止不懂生產工藝和生產特點的無證人員隨便上崗。
(3)對生產設備建立定期的檢修制度。凡在有效檢驗期內的壓力容器,每年由使用單位組織定期自檢,到達檢驗期前,應主動和檢驗單位聯(lián)系,確保設備在其有效檢驗期內;屬于常壓容器或現在作為容器使用的設備,使用單位應制定定期檢驗計劃,培訓專門技術人員,對設備進行定期檢修,不能忽視系統(tǒng)內的管道、閥門的技術狀況,一旦不符合要求,立即修復或更換。
(4)落實崗位責任制,強化管理。要從領導開始,到操作工人逐層逐級建立崗位責任制,這個責任制應根據生產的產品特點,責任的大小分別制訂。同時還應建立考核制度,明確獎懲,通過強有力的管理措施防止、杜絕事故的發(fā)生。